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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9 09:53:00
房屋稅 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31日止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2019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5月31日截止,桃園市房屋稅繳款書將於4月16日委託郵局寄出,請納稅義務人留意信件,並於收到繳款書後注意繳納期限,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亦有多種繳納方式供民眾選擇,可利用現金至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以下)、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下載已開辦繳稅服務行動支付APP,或持自然人憑證等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亦或至便利商店的多媒體機(KIOSK)補發繳稅單(非繳款書)等方式繳納房屋稅款。
該局特別呼籲,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之納稅義務人,於2019年6月2日24時前要在帳戶內預留足夠之存款,以備提兌。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分)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亦有多種繳納方式供民眾選擇,可利用現金至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以下)、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下載已開辦繳稅服務行動支付APP,或持自然人憑證等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亦或至便利商店的多媒體機(KIOSK)補發繳稅單(非繳款書)等方式繳納房屋稅款。
該局特別呼籲,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之納稅義務人,於2019年6月2日24時前要在帳戶內預留足夠之存款,以備提兌。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分)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