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2 17:06:06
內政部擬擴大控管不動產開發信託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近來因少數預售案出現爛尾樓,內政部有意修正「預售屋定型化契約」中的「擔保機制」,針對「不動產開發信託」進行史上嚴格管控,研擬「完成全部樓地板申報前」(即封頂)或取得使用執照前,都不能動用信託帳戶內的預收款;建商公會怒批過猶不及,強調這無異終結台灣預售屋銷售模式,且增加守法守規建商的營建成本及財務調度壓力,不僅可能轉嫁房價,恐會造成更多爛尾樓。
建商公會批過猶不及
官員透露,其中就可動支時點及限制部分,有幾個方向可考慮,包括於建物取得使用執照前,不得動支;於建物完成全部樓板申報前(約占整體工程進度六成),不得動支;應保留一定成數金額於建物取得使用執照前不予動用;目前傾向採取建案封頂後才能動支預收款。
增財務調度壓力 中小建商首當其衝
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舉例,多數建案封頂前得花費總工程費用六成,以總工程費用十億元來計算,建築融資貸款成數六成,可貸六億元,建築融資得依工程進度撥款,六億元的六成等於撥款三.六億元,另二.四億元現可透過預收款來支應,當嚴格限制後,資金調度壓力將大增,台灣以中小型建商為主,將首當其衝,除了資金成本將轉嫁房價,房市也將出現「大者恆大」,購屋者選擇也變少。
他直言,以「不動產開發信託」續建機制來看,評估是受託人、也就是銀行,這可不保證可啟動續建,因當工料雙漲、原本建商都蓋不下去,銀行接手續建機率有多少?且債權第一順位是銀行,最後不幸走入法拍,購屋者順位也是排在很後面。
信託公會透過金管會向內政部爭取在履約擔保事項加註,建商因建案所收取的預收款,只能專款專用在建造費用,不能用在代銷公司的管銷費用等用途;據透露,內政部也納入考慮,朝向區隔出不動產開發信託的「買方所繳價金」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