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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1 17:19:13

竹南頭份公設保留地 中央通過解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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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50公頃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及其他公共設施用地 有助都市化發展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十七日獲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檢討後可開闢五.三公頃公園用地、五.六六公頃公園兼兒童遊戲場用地,增加卅二.五九公頃住宅區、O.三四公頃商業區。苗栗縣政府表示,頭份、竹南蓬勃發展,公設保留地解編後,有助提升都市環境品質,政府也節省一百九十三億元徵收費。

 

政府可省下193億元徵收費

苗栗縣工商發展處表示,全案共檢討變更五十二處公共設施保留地,其中有卅六處經檢討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等可建築用地及其他公共設施用地,以市地重劃方式進行整體開發,面積為五十.五六公頃,可開闢五.三公頃公園用地、五.六六公頃公園兼兒童遊戲場用地,增加卅二.五九公頃住宅區、O.三四公頃商業區。

 

工商發展處說,由於頭份、竹南是全縣人口前兩大市鎮,蓬勃發展,公設保留地還地於民,有助提升都市環境品質,以此案中的「公十一」、「文高二」為例,面積各約四、五公頃,臨頭份市精華路段中央路,解編重劃後,地主將可充分運用,期能更帶動中央路商圈成形。

 

民代:地主解套 地方福音

廖姓頭份市民表示,政府沒錢徵收公設保留地,使得地主長期被「套牢」,甚至閒置長草,尤其頭份現今寸土寸金,能夠解編運用,有助都市化整體發展。

 

工商處指出,此案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後,苗縣府尚須依會議紀錄修正都市計畫書圖內容,完成後預計於今年十二月底前再公開展覽卅日,將審定之都市計畫書圖以公文通知涉及變更案之土地所有權人,若土地所有權人仍有相關意見,可以書面提出,後續將於內政部都委會再次提會討論。

 

工商處說,縣府為落實土地正義,紓解財政負擔,在兼顧都市發展需要及維護地主權益下,針對都市計畫區已規劃三十、四十年以上,仍為「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土地進行通盤檢討。此案是繼頭份交流道、苗栗交流道、外埔漁港及明德水庫的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案通過後的第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