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3 17:20:51
300坪以上需設置光電 最低設置量50瓩起跳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政府鼓勵再生能源發展,今年五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已通過「建物設置太陽光電」。經濟部與內政部經五個多月討論後,初步訂出標準,建築面積一千平方公尺(約三百坪)以上為門檻,最低設置量是五十KW(瓩)起跳,新建物約六%適用,每年光電設置量可因此新增一七OMW(十七萬瓩),並帶動逾百億元商機。
每年可新增170MW 帶動百億商機
綠能政策推動主力之一為太陽光電產業,二O二五年屋頂型八GW、地面型為十二GW,合計要達二十GW,根據經濟部能源署統計,到八月止累計十一.四GW。
太陽光電在台灣是相對成熟產業,二O五O年目標為四十到八十GW,如此龐大設置量,立法院於今年五月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增訂「建物設置太陽光電」,精神類似用電大戶應使用一定比例綠電;能源署預估,新建物屋頂設光電每年可望增一七OMW。
估每年6千戶新建物受影響
子法由內政部國土署與經濟部能源署邀請利害關係人討論,建築面積標準、設置比例等最受關切。目前方向為建築面積一千平方公尺以上需設置太陽光電,而每二十平方公尺裝置容量為一KW,最低就是五十KW起跳,若未按規定設置,將無法取得相關建照。
官員表示,比例設置規定已將屋頂設置水塔等其他設施考量納入,不會過於嚴苛;按照草案方向,每年約有六%新增建築物適用,若以國內一年新建物約十萬棟(戶),僅六千戶有影響,型態多會是大型商辦、豪宅等,而一KW光電設置費用約六到八萬元,最低五十KW設置量,需要三至四百萬元。
能源署表示,將有彈性訂出「免除條款」,包括建物受光條件不足、紀念性建築物、其他特殊情形經過主管機關審核可免設,例如廟宇、國安相關建物等不適合都會排除;官員強調,草案設計有方向,但尚未正式公告,仍需討論管理機制銜接等,預計今年底前國土署、能源署將會同發布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