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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10:21:37

房租將改特別扣除 加碼額度待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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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通過 將增設排富條款 財部同意扣除額增至18萬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針對房租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及增設「排富條款」,朝野達成共識;不過,對於扣除額調高多少有歧見,財政部同意加碼至十八萬元,國民黨立委要求提高至三十萬元,最後草案先送出委員會,額度待協商。

 

現行房租支出每戶每年可列舉扣除十二萬元,朝野立委提案將房租支出由「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讓更多租屋族可以適用,多位立委並主張扣除額提高至十七萬至三十萬元不等。

 

最多逾百萬戶受惠

財政部估算,按民進黨團等提案,房租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增設「排富條款」及適用於「無屋族」,同時將扣除限額調高至十八萬元,受益戶數約四十六萬至一O二萬戶,稅收損失為三十二億至七十一億元。若按國民黨團提案,房租改列特別扣除額,且扣除限額調高至三十萬元,受益戶數約四十八萬至一O七萬戶、稅收損失為五十四億至一一九億元最高。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審查,對於房租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及增設排富條款,朝野達成共識,但扣除額調高到多少則有歧見。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根據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房地租及水費平均約十八萬二六七六元,因此財政部同意將扣除額調高至十八萬元,但要有排富條款、減除租金補貼以及適用於無屋族。

 

不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等人堅持,房租支出扣除額應該調高至三十萬元。由於扣除額上限無法達成共識,最後草案先送出委員會,保留待朝野協商。

 

另,對於房租支出扣除額擬排除有殼族(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境內持有房屋),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提醒,許多北部居民來自中南部,可能在中南部有多人共有的「祖厝」,雖然名義上有房屋,但無法拿出來出租,若因此排除適用房租扣除額並不合理。財政部長莊翠雲回應,將會審慎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