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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0:00:53
計畫「實施者」新北不願扛 廢礦區變更 中央春節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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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內政部與六縣市政府日前首次協商廢礦區土地變更問題。據透露,中央與地方政府都支持維護民眾權益,但誰來扛起計畫申請「實施者」並不同調。國土署希望由地方政府制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扛起實施者責任;但新北市府建議修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卅七條,由地主自行整合來擔任實施者。
國土署盼修訂全國區域計畫解決
國土署表示,一九八八年廢礦後,並未對礦區土地進行合宜地目變更,廢礦區土地如同都市計畫的「空白處」,為了解決這歷史共業,希望修訂全國區域計畫,並制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將六縣市共三四三.四二公頃的廢礦區土地一次通盤解決。
官員指出,國土署希望由地方政府擔任「實施者」來統一作業,但地方政府主張由廢礦區地主先自行整合,再提計畫到所在縣市政府申請;這將出現多項疑慮,例如廢礦區土地多位於郊區、甚至非都市計畫區域,地主很可能對於相關法規不理解、而不想提出申請,乾脆「維持現狀」。
新北建議地主先整合 再提申請
但新北市府建議,在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卅七條,新增由地主自行整合周邊居民、並擔任「實施者」的規定,由地主自行提出申請。
國土署強調,就算未來達成共識,地目變更也不是想變什麼就變什麼,農牧用地維持農牧使用,並不能蓋住宅,若土地上已有建物,可討論朝向變更丙種建築用地,只要地目變更完成,建物就能夠合法登記。因首次會議並未達成共識,希望農曆年後第二次會議中可討論出具體執行方式。